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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日本《全球变暖对策推进法》26日在参院全体会议上获得一致通过,正式成为法律。其中写入菅义伟政府提出的“到2050年实现去碳化社会”。为扩大引进可再生能源,创设由地方政府设置“促进区域”的制度。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还有助于带动地区活力。把去碳化目标定位为法律亮明官民长期推进的方针,也是为鼓励投资。该法将于明年4月施行。
政府打算通过在各地普及以太阳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设施来达成目标。不过,也存在因担心影响生态系统和景观恶化遭当地居民反对的事例,会有多少地方政府响应仍是个未知数。
修改后的法律把有助于居民就业及灾害时供电等提升地区活力的项目定为“地区去碳化促进项目”。地方政府在顾及环保和听取当地居民等意见后,可设置项目对象区域。
有意参与的企业向地方政府提出项目计划。若获批,项目所须的审批手续将简化。
法律还规定,都道府县、政令指定城市、核心市制定的全球变暖对策计划中需写明可再生能源引进目标。
为鼓励对减排企业的投资,新法还修改信息公开制度,将原先以企业为单位的公布方式改为以位于各地的工厂等为单位,提交给政府的报告也从书面改为在线方式。力争使信息公开更为迅速和详细。
“到2050年去碳化”作为新设的基本理念写入。此外还提及了提出将全球气温上升控制在比工业革命前高1.5度以内目标的《巴黎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