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厅有关小型电动新代步工具的专家研讨会15日汇总中期报告称,“最高速度为快走程度的时速6公里以下(代步工具)可作为人行道通行车”,设想的是自动送货机器人和速度较慢的移动辅助机器人。会上还讨论了电动滑板车等,并区分为两类,自行车程度的时速15公里以下无需驾照可在公路边缘和车道行驶,超过15公里则需要驾照在车道上行驶。
因担忧行人和多种代步工具在路上穿梭的情况,研讨会还提到了自行车。指出“对违章行为的追责明显不充分”,要求加强管制,包括创设收取违章罚款的“小额违反金制度”。警察厅把修改《道路交通法》也纳入视野,力争今后制定新的交通规则。
电动代步工具作为新冠疫情对策、消除送货行业的人手不足、老年人和残障人士出行工具受到关注,基于中期报告框架的开发工作或将加速。
现行法律规定,包括电动在内带发动机的代步工具原则上要在车道上通行,需要驾照及车牌。电动轮椅被分为步行者一类,允许在人行道通行。电动助力自行车的发动机被定位为辅助功能。
目前自行车在违章时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但起诉率仅为1%到2%,小额违反金制度浮出水面。将探讨不计为前科的行政处罚,不采用类似汽车的扣分制度。关于如何对待儿童、身份确认方法及金额等,预计将展开谨慎讨论。
报告称,长120厘米、宽70厘米以内的人行道通行车也可在公路边缘行驶。对于依靠传感器和摄像头自动行驶的车体,要求采取应对黑客攻击的措施。时速15公里以下为“小型低速车”,要求长190厘米、宽60厘米以内。此外还设想移动辅助机器人中速度较快的站乘式两轮车“赛格威”。规定戴头盔作为努力义务。
超过15公里时速的代步工具将与小型摩托车和汽车待遇相同,不规定大小,包括超小型电动车。
如果具有改变最高速度功能且大小在标准范围内,也可以在3类范围内切换。例如从时速大于15公里改为15公里以内,可以考虑采用表示为“小型低速模式中”等行驶的方法。
研讨会由大学教授和物流团体干部等组成,去年7月起已举行7次会议。今后也计划多次召开会议并汇总最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