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燃再处理厂核废料保管不当 最长达19年

半月文摘周刊
      13日采访日本原燃公司等获悉,在原燃的乏燃料再处理工厂(位于青森县六所村)内,过去试运转时产生的放射性废弃物被放置在规定以外场所最长约达19年等,存在保管不当的情况。废弃物中还包括将发出极强辐射的高放射性废液与玻璃混合产生的约160公斤碎片。日本原燃称“没有安全上的问题”,但管理制度宽松或将受到追究。
 

  以2017年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巡视为契机,未移至规定场所而是持续放置在产生场所等共8起情况曝光。试运转后长期停止导致出现预料外的状况,但却未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原燃当时计划在2019年8月之前采取整改措施,但完成整改的只有2起。在事实上通过基于新安全标准的审查后的今年6月,原燃向规制委汇报了现状。

  规制委方面指出问题称“应对迟缓”,将对原燃在这段时间采取的措施进行详细询问。

  据原燃称,放置约19年的是起重机搬运作业中变形的燃料集合体的一部分。原本应该切断后装入容器并保管在贮存设施内,但由于变形而无法切断,就直接放置在“接收及贮存厂房”内。原燃将制作用于修复变形的器具,在修复后切断并保管。

  含高放废液的玻璃碎片将放入不锈钢制容器并保管在“玻璃固化厂房”内遮挡辐射的区域。据悉,废液通常作为“玻璃固化体”(核垃圾)装入专用容器保管在贮存设施,碎片是在混合废液与玻璃时将熔炉内残留部分刮下取出之物,形状与固化体不同,因此无法搬出运至贮存设施。原燃方面表示,今后将移到专用容器中并采取防止倒翻措施,并在固化厂房继续保管。

  原燃称“先开展了规制委事务局指示的查明原因工作”,并主张2017年起的保管并无不当之处。该公司解释称:“也有一些措施不与规制委商量就无法开展。当时想等审查有眉目后再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