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秋葉原血案被告被執行死刑

共同社 / banyuewenzhai

圖為死囚加藤智大。(共同社)

【共同社7月26日電】采訪相關人士獲悉,因2008年6月在東京秋葉原造成7人死亡、10人不同程度受傷的濫殺無辜案被控殺人等罪名、確定死刑的原派遣員工加藤智大(39歲)死囚26日上午被行刑。上一次執行死刑是在2021年12月,此次由法相古川禎久下達命令。這是岸田政府下第二次執行死刑。

據終審判決顯示,2008年6月8日中午12點半前後,加藤駕駛卡車衝進東京都千代田區的步行街,撞死3人,撞傷2人。之後他還用匕首刺死4人,刺傷8人。

辯護律師以“被告可能因精神疾患出現精神失常或精神障礙症狀”,要求避免死刑,但2011年3月東京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其具有完全責任能力。此外還認定其動機是在手機的論壇網站上被人“冒充”等騷擾而發怒,認為被告“罪行十分凶殘,感受不到人性,可以說是給整個日本社會造成很大的震撼”,因而按檢方要求判處死刑。

2012年9月東京高院二審支持一審判決,駁回了被告辯護方的上訴。最高法院2015年2月駁回加藤的上訴,確定死刑。